Wednesday, March 7, 2012

Law of Dream

8 Mar, 2012

今夜仰望星空,幻想著站在澳洲的感覺,我想我會很快樂;但同時看著我的小狗Midy,我想,我會很掛念他,不過他應該會原諒我跟他暫別的。


我相信有些你認為瘋狂的事,你很久以前已經想做了,只是不敢冒險,所以一直都閣置著這些想法。久而久之,你都忘了你從前的夢想,或許偶爾你會想一想,但時間愈久,就慢慢變成了些永不可能實現的夢想了。

人生的確有太多夢想,我不曉得我能達成多少個,而眼前就有個最好的機會讓我達成其中一個,我想我應該盡力把握,不然的話,久而久之,我都會忘了。人愈年長,人生的責任就會愈來愈大,而青春的本錢就會愈來愈少,對於「夢想」二字會愈來愈不敢追求,甚至放棄或忘掉了。

今天2012年三月八日,我希望我記得今天這團火,燃燒起我的青春,我相信我沒甚麼不能做到的!我的夢想並不只是到澳洲參加Working Holiday,這只是其中一部份,我希望在途中我會參悟人生更多的哲理,更有效地運用潛意識的力量/吸引力法則,我要將這些「知識」帶給我遇到的人,從而令到更加多人受惠!世界並不是零和遊戲,每個人都可以活得更好、生活得更快樂的!

我一直都相信吸引力法則 (Law of Attraction),而我這個Blog叫 Law of Dream,因為我相信只要有夢想,凡事可成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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